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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公司成功代理商标驳回复审案

日期:2024-10-31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案情介绍】

申请人委托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第75630885号“幽幽家族”(以下称申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1229141号“幽幽”(以下称引证商标)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从而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名下的主要商标,对申请人至关重要,本代理公司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申请人申请注册本案申请商标前,为申请人提供了有无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商标查询服务,经查询发现存在障碍商标,即本案引证商标。申请人经调查,发现引证商标已进入续展宽展期且暂未续展,因此,本代理公司建议申请人先申请,因在先障碍商标仍在有效期内,本案还需通过复审来争取申请商标。商评委经审理,发现引证商标标因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属无效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在先注册障碍,决定对申请商标在“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予以初审公告。 

【典型意义】

本案是由本公司代理的采取“注册+复审”组合方式成功注册的典型案例。如今商标申请量大,商标资源紧张,许多商标在申请过程中极可能因存在障碍商标而被驳回。但大多数障碍商标极可能是闲置商标,或障碍商标注册人名义已注销、商标到期未续展等情况。因此,当申请人的商标由于存在闲置的障碍商标被驳回时,可以通过注册+复审的组合手段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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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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