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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回

日期:2022-03-18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近日,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回,上了热搜,大家是不是会疑惑,为什么五粮液可以注册为商标,七粮液不可以呢?其实,从显著性上看,“五粮液”和“七粮液”都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而五粮液公司申请七粮液商标终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有在先近似商标。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据查,五粮液早是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1981年5月份申请的,距今已经快30年了,该商标主要注册在33酒类商品上。而2005年,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寅午宝公司)大量生产、销售多款以“七粮液”为酒名的白酒,股东高某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中原七粮液”商标被驳回后,仍投资设立寅午宝公司,并在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中原七粮液”商标。

五粮液公司认为,被告寅午宝公司将“七粮液”作为商品名称且将“中原七粮液”作为商标在同种类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典型的“傍”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并以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了民事诉讼,二审法院认为寅午宝公司未经宜宾五粮液公司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但是民事诉讼上的胜利并没有帮助五粮液公司获得“七粮液”的商标权,此后双方进行了长达十数年的“七粮液”商标纠纷。因为高继朋在申请“中原七粮液”商标失败后,申请了其他“七粮XX”商标,而这些商标成为了五粮液久久不能获得“七粮液”商标的大障碍。从上图可以看出,高继朋先于2007、2008年就申请了七粮XX的相关商标,引证商标一二三皆获得注册,而该诉争商标是2011年申请的,时间上已经落后了,但当时这个商标并没有被驳回,而是经初步审定公告在第1284期《商标公告》。在诉争商标的公告期内,高继朋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商标局于2012年作出异议裁定: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也就是说,因为高继朋的异议申请,已经进入公告的“七粮液”商标没有获得注册。此后,五粮液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商标局)申请不予注册复审,终复审失败,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而后又提起一审诉讼,也失败了,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近似商标。五粮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提出了上诉。

法院终审理后认为诉争商标由中文“七粮液”构成,引证商标一、二、三均为包含有“七粮”中文文字的图文组合商标,且“七粮”在三个引证商标中具有显著识别作用,诉争商标的主要识别文字为“七粮”,与上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若同时使用在第33类的酒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二者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五粮液公司还是失败了。经查,五粮液公司在33类总计申请了5个“七粮液”商标,但目前还未有商标通过注册,五粮液早于2006年3月就申请了“七粮液”商标,比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一二三的申请日期都要早,但该商标因为在先近似的缘故直接被驳回,未获得注册。可以说,五粮液公司是被迫的去保护“七粮液”商标,然而一波三折,已经十数年了,“七粮液”商标还是没有拿到。若是早的2006年3月被驳回的“七粮液”商标没有直接中断,进行了复审争取,可能后面也不会再经历这么波折的程序。总之,商标保护一定要有提前保护意识,而且申请的时间点是很重要的,不能轻言放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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