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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成功代理第29893122号“创世文华中文网 文学精品阅读”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成功

日期:2022-03-06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案情介绍】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威名公司的老客户。“创世中文网”是申请人名下的重要网文品牌,其早已注册为商标保护。但是,申请人在实际使用中,对创世中文网进行了整体的设计,形成了更为复杂、美观的申请商标图样。同时,申请人法律意识极强,在商标标志变化后会时间进行保护。2018年3月份,申请人委托威名公司提交了申请商标的注册,商标局经审查认为,申请商标与以下三件引证商标近似予以驳回。通过分析可知,商标局驳回原因主要在于,申请商标图样中在“创世”右上方有小字“文华”,由于“文华”字体、大小与申请商标中其他文字不一致,故商标局单独审查“文华”部分,并引证“文华”部分的在先近似商标驳回申请商标。由于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实际使用的商标标志,对申请人极为重要。我司代理人通过专业分析,认为通过复审争取有较高成功率,故申请人决策进行驳回复审。终,商标局评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予以消费者的印象区别较大,即使共存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通常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商标局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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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总结以下经验:

一:即使商标已注册,细微改变后的商标,重新申请也有驳回风险。本案中,“创世中文网”已注册成功,但是,当添加小字“文华”及“文学精品阅读”后,商标却被驳回。

二:实际使用中,如商标标志有所改变需及时保护。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标志变化后需要重新提交商标保护。

本案可以很好的说明以上两条规则,因为注册商标标志进行改变后可能形成完全新的商标,因此,必须提交保护,否则在实际使用中,可能构成侵权。

关于我们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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