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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成功代理第12051471号“聚石文化 ”商标撤销案

日期:2022-02-27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案情介绍】

聚石文华创办于2009年,是中国的媒体集团盛大文学旗下的一家公司,公司初期以图书策划及代理出版发行为主营业务,三年的时间,就跻身于国内民营出版商的行列,聚石文华已然洽谈并签约数名国内作家的新作品;并携手搜狐、腾讯、新浪、起点、晋江、红袖、四月天、17K等原创文学网站搭建出版文学的战略合作平台。其名下的“聚石文华”品牌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但在商标注册路上却非一帆风顺,经查询,有近乎相同商标“聚石文化”(下称被申请商标)在先已注册,导致“聚石文华”品牌申请受阻,遂委托我司对被申请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审查结果】

商标局审查认为,被申请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有效、合法的使用,故不予撤销,维持注册;商评委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多为自制证据,其形成时间、真实性均难以认定,故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申请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有效及合法的使用,故被申请商标予以撤销。 

【典型意义】

一、商标局数据统计显示,中国每年的商标注册有近40%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这是基本事实情况,而对于明显近似商标仅通过音、形、义、整体等论述不近似复审争取,大概率会失败,故对在先障碍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将在先障碍商标撤掉,是在后申请人通常采取的手段,且实践中此方案结果较可观。

二、实务中,有些商标有实际使用但却被撤掉,比如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不规范、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等,这种情况下即便有使用也会被撤掉。

三、实务中,我们也有过明知对方没有使用但未被撤掉的案例,因为商标局对使用证据的审查是形式审查,较为宽松,有的商标注册人会提供造价证据未被识别,故而商标被保留,但实践中商标撤三失败后可以申请撤销复审,对证据进行质证,假证容易被甄别,且越到后面,审查会越发严格,假证会丧失生存的土壤。本案即走到撤销复审环节,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被采纳。

四、当前商标申请量大,好商标难以顺利注册,对于企业核心品牌,若因相同或明显近似在先而被驳回,不妨尝试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为品牌确权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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