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威名知识产权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中华商标协会正式会员单位

关注微信

成功案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成功案例

威名公司代理第46895094号“ARHON及图”商标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案

日期:2022-03-11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案情介绍】

异议人上海宜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上海迈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初步审定在第09类“稳压电源,电涌保护器;断路器;电器接插件;自动定时开关;熔桥器”等商品上的第46895094号“ARHON及图”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理由为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使用在先的“ARHON” 商标。异议人提供了带有“ARHON〞标识的电涌保护器商品销售合同、被异议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截图等证据材料。商标局经审查,认为上述证据可以证明异议人在“电涌保护器〞商品上在先使用“ARHON” 商标,并且被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曾为异议人员工,应知哓异议人商标。因此,被异议人在与异议人在先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稳压电源,电涌保护器;断路器;电器接插件;自动定时开关;熔桥器〞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字母组成相同的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反了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第46895094号“ARHON及图”商标在〝稳压电源,电涌保护器;断路器;电器接插件;自动定时开关;熔桥器〞商品上不予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典型意义】

本案是由本公司代理的商标权人采取商标异议方式积极维权的典型案例。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被异议人是否恶意抢注其使用在先的“ARHON” 商标。本案中异议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证明了被异议人的恶意抢注,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异议人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利益,对于通过初审公告的商标,商标法留给了相关利益权利人3个月的商标异议期限,相关利益权利人可以采取商标异议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关注我们
微信

Copyright ©2018 - 2023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5937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上海网站建设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808号

  • 首页
  • 联系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