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威名知识产权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中华商标协会正式会员单位

关注微信

成功案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成功案例

以案说法(62)-- 第11312563号“陌陌”商标无效宣告案

日期:2022-02-19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以案说法(62)--第11312563号“陌陌”商标无效宣告案

争议商标

11312563

引证商标

99409389945602

申请日期

2012年8月6日

申请日期

2011年9月7日

商标图样

001.png 

商标图样

002.png

指定类别

45类

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服务等

指定类别

42类软件设计服务类

38类通讯服务类等

被申请人

杭州陌陌婚庆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

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简述

本案申请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于2011年8月3日、2011年11月7日开发完成并首次发表了“陌陌”iPhone客户端和安卓版移动社交软件。

争议商标申请日为2012年8月6日,指定在交友服务等服务上。

申请人于2011年9月7日开始,便在第9、16、35、38、41、42类等多个类别申请“陌陌”商标,但是未指定第45类交友服务。

当申请人发现争议商标时,争议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因此,只能对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本案的主要是通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为由进行争取。

审查结果

商标局经过审查申请人无效理由及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终认为争议商标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服务上予以维持。

专业经验

商标申请时保护类别一定要全面。

实践中,有太多由于商标前期保护不全面,被他人抢注的案例。虽然后期维权成功,但是,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及财力。因此前期的全面保护至关重要。

商标被抢注,可通过提供在先使用证据证明他人恶意抢注维权。

当商标还未注册保护,却被他人抢注。可通过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证明抢注人属于恶意申请,造成商标混淆,从而维权成功。


关于我们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关注我们
微信

Copyright ©2018 - 2023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5937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上海网站建设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808号

  • 首页
  • 联系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