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程度 | 举例 注册标志 | 举例 使用标志 | 结论 |
仅字体的变化 | 威名 | 威名 | 1、仅字体的变化还是受商标法保护,且视为商标的使用。 2、不建议标注注册标记®。 3、如想要表示商标可以标注TM |
仅颜色的变化 | 威名 | 威名 | 1、如黑白颜色提交注册,后期使用时可以随意改变颜色。改变颜色的商标受保护。 2、如指定彩色上报,后期使用不能改变颜色。 建议一般黑白颜色上报商标。 |
增加要素的变化(或变化较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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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经发生了要素的变化或变化较大的,建议将实际使用的商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这种实质性改变的标志不受保护。 2、或将另外两个要素 |
法条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
商标权人自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以及其他不违背商标权人意志的使用,均可认定属于实际使用的行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虽有细微差别,但未改变其显著特征的,可以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或者仅有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的声明等的,不宜认定为商标使用。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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