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威名知识产权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中华商标协会正式会员单位

关注微信

公司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公司动态

海外(境外)专版(19)---中国台湾地区更新非传统商标审查标准

日期:2025-11-28
来源: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

为配合2024年5月修订的《商标法》,TIPO(中国台湾智慧财产局)已对《非传统商标审查基准》作出修正。修订后的指南于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商标法》修正案规定:包含功能性元素的商标图样必须以虚线方式呈现该元素;若无法使用虚线,申请人须声明该功能性元素不属商标保护范围,否则不得注册(第30条第4项)。  根据修订后的第2条第1项第1款,商标的功能性元素必须在商标图样中以虚线标示。例如:鞋用清洁海绵容器的顶部挂钩(悬挂功能)和瓶身曲线凹槽(防滑握持功能),在申请时均须以虚线标示。  

此外,申请人还需在商标描述中说明虚线部分代表功能性特征、商标使用方式或其他非显著特征。该说明用于协助审查过程并确保商标权范围清晰界定。  对于无法以虚线表示的功能性元素(如声音、气味),申请人须声明其不属商标组成部分,以明确权利边界。未履行上述任一要求将导致申请注册被驳回。 修正条款第2条第1项第1款特别指出:需注意,非传统商标所保护的主要显著特征不同于传统商标的文字、图形等平面要素,而是颜色、立体形状、动态、全息图、声音等本身。例如: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由长、宽、高构成的整体三维形状应用于商品或其包装容器时产生的商业印象。若申请人仅以虚线在产品局部标注文字、图形,或仅声明不主张某些形状的商标权,却未清晰、精确地呈现欲保护的立体商标,则需补充说明或将申请修正为传统(二维)商标。  此外,因应审查实务需求,本次修订还新增了立体、颜色、动态、全息图商标的描述范例,为申请人和审查员提供参考依据。

关于我们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关注我们
微信

Copyright ©2018 - 2023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5937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上海网站建设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808号

  • 首页
  • 联系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