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中因为存在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而收到审查意见的情况时常发生,有时候甚至会遇到引证商标尚未获准注册,或也处于被驳回待答复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国家,比如澳大利亚、新西兰,会提供暂缓审查程序,方便申请人等到引证商标确权后再采取措施。笔者现针对澳大利亚商标的审查意见答复期限和延期审核制度做简单的介绍,方便申请人更好地运用来保障自身利益。
01
澳大利亚审查意见的答复期限
在大多数国家的审查制度中,若审查员针对一件商标申请下发驳回或审查意见,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驳回或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若答复不通过,无论是基于相同或不同的驳回理由,审查员会下发新的驳回并给予新的答复时限。比如,若加拿大申请被驳回后,审查员会给予6个月的时限要求答复。若答复失败再次被驳回的,申请人还会有6个月的时间进行答复。
但是与其它绝大多数国家不同,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员在下发次审查意见后,无论随后是否针对相同驳回理由又下发二次或多次审查意见,该申请必须在首次通知的15个月内审查完毕,否则商标将无效。若后期发现新的驳回理由再次下发驳回的则会重新计算时限。由此可见,通知的15个月的时限并非商标驳回答复的期限,而是下发驳回后审查核准的期限。
举例说明如下:申请人商标因为有在先近似商标被审查员下发审查意见,假设审查意见通知日为2020年3月1日,那么该申请的核准时限则为驳回通知日起15个月,即2021年6月1日。无论申请人中途进行几次答辩,审查员下发了几次审查意见,终的核准时限永远是2021年6月1日。对于多数不了解该制度的申请人而言,会误认为答复时限非常长,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决策或者不急于做决策,甚至在后快要到期的时候才做出指示,这将导致一旦再次收到针对次驳回理由的审查意见,将没有足够的时间应对,只能通过支付额外费用申请延期。若申请人尽早答辩,则会给在后可能下发的多次审查意见预留足够的时间。
02
什么是延期审核(Deferment of Acceptance)?
延期审核是澳大利亚的暂缓审查程序,申请人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在通知期限的15个月内,或经申请准许延长的期限内,均可向审查员提交暂缓审查的申请。审查员同意后,会将该商标的申请暂停,重要的是会暂停计算审查期限。在恢复审查后,将继续计算剩余的审核期限。
仍以前述案例为准,商标申请人向官方申请延期,假设官方于2020年6月1日收到延期审核(暂缓审查)的申请,那么自收到之日起,该商标的审核期限将被暂停计算。此时距离原核准期限(2021年6月1日)还剩12个月。若2021年4月1日延期审核(暂缓审查)期限结束并恢复审查,那么该商标新的审核期限则是自2021年4月1日起加上前边剩余的12个月,即为2022年4月1日。这样即维持了商标有效性,又保留了审查期限。
03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审查员申请延期审核?
1. 引证商标尚未终获准注册。比如:引证商标处于待审、被驳回、被异议阶段;(例外情况:如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申请日/优先权日相同,审查员则不会同意双方的延期审核申请)
2. 引证商标处于宽展期中,需等待引证商标终结果的;
3. 因为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希望通过提交证据材料证明“在先使用”“善意使用”等进行答辩的;
4. 因为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出不使用撤销申请或提出起诉,需等待撤销/起诉裁定的。
04
哪些情况下审查员会主动将申请延期审核?
1. 申请人不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向联邦法院或行政上诉法庭提起诉讼,且诉讼尚未结案的;
2. 对于已下发的裁定仍可进行上诉,处于上诉期的申请;
3. 审查员发现申请人去世的;
4. 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 Trademark)已审查完毕,在送交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审核之前,其申请程序必须暂停的。
05
延期审核什么时候生效、什么时候结束?
(一) 生效时间
1. 基于前述第三部分的各项理由向审查员申请延期审核的,自审查员收到申请之日起生效;
2. 基于前述第四部分的各项理由审查员主动延期审核的,自通知之日起生效。
(二) 结束时间
通常引证商标确权或无效后延期审核将自动结束,若有多个引证商标的,在后一个引证商标确权或无效后视为结束。官方会主动向申请人下发延期审核结束的通知,并告知申请人新的审核期限。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详情请见附表1。
威名公司致力于在商标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等知识产权全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21世纪中国的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为己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威名公司已发展成为企业可信赖的知识产权服务战略级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与专业代理服务。
Copyright ©2018 - 2023 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09059375号-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上海网站建设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808号